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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公告】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由中标企业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中标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PDLQ-ZY2023-0630
2、工程名称: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公司厂区。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规模15MW
5、计划总投资:约9486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
6、资金来源:中标企业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历日(其中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270天内完成政府部门风力发电批复)。投标人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扬尘治理、扰民原因、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的因素,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解决外部施工环境和周边关系(政策问题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工期除外),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招标范围:招标方使用厂区部分有产权空地与中标方合作共建风力发电项目,中标方负责项目的手续办理、投资、建设、并网、运营等工作,招标方协助提供必要的合规文件支持及合规土地用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使用风力发电能源,享受优惠电价。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行业建设规范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合格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10、合作模式:招标方使用厂区部分有产权空地与中标方合作共建风力发电项目,中标方负责项目的手续办理、投资、建设、并网、运营等工作,招标方协助提供必要的合规文件支持及合规土地用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使用风力发电能源,享受优惠电价,碳排放减量收益归招标方,招标方不再向中标方收取场地租赁费。运营期限共20年,具体合作模式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应为风电机组主机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提供授权书)。投标方需自身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风电场设计和施工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或在开标时出具承诺书,承诺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建方建设风电项目,以上资质材料可在政府项目审批完成后提供,全部提供后方可施工。
2、投标人或其承建方,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装机总量10MW以上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案例,所有业绩证明以业绩合同原件为准,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所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首台机组并网前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自查承诺函(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
8、投标人须承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出现倒塔、起火等安全生产事故,须提供承诺文件。
9、本次开标前,投标方必须派出专业人员到银河纸业进行现场考察,交流技术细节,在开标时提供加工程咨询类甲级资质的设计院盖公章的项目方案,内有:项目总体方案设计、项目投资概算分析、项目财务分析、融资方案、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机位排布、并网接入设计、基础施工分析、光影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等)、安全消防设计说明、风力发电组件说明、发电量计算书,电价优惠方案等。
三、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3日8:30至2023年07月22日17:00。
地点:临清市站前街南首济津河北岸一号院 (临清市京华附属小学路西)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和合格以评审小组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资料费:400元/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临清市站前街南首济津河北岸一号院(临清市京华附属小学路西)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临清市 |
地址: |
临清市站前街南首济津河北岸一号院 |
邮编: |
2526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高军/李保凯 |
联系人: |
魏覃元 |
电话: |
17865865010/17865865075 |
电话: |
13706357767 |
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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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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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临清市站前街南首济津河北岸一号院(临清市京华附属小学路西)
联系电话:13706357767
注:投标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